建设廉洁物业 携手共塑清风 | 建设廉洁物业企业“八要”_协会动态_行业资讯_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
建设廉洁物业,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,是推进新时代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和清廉蓉城建设“七大行动”部署,落实省、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要求,推动廉洁建设向物业行业系统深化、向物业企业、物业岗位、物业协会延伸,成都市住建局、市物业行业党委指导协会提出“八要八不八加强”物业行业廉洁自律规范,并倡议号召全市物业服务企业、从业人员及物业行业协会积极践行、共同遵守。
要以清亲交往为基础。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弘扬清风正气,不向管理部门、甲方单位及领导干部赠送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,向一切触碰纪法底线的行为说“不”。
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,转变观念意识、改进工作作风,依规依约做好服务、提高质量,不断提升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。
要以安全生产为底线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保持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意识,开展安全生产自查,及时排除各类隐患,防范服务区域内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要以公平竞争为原则。自觉维护市场秩序、遵守商业道德,不得以明显低于服务成本、利益输送、商业贿赂、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排挤对手、争揽业务。
要以诚信经营为根本。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高服务价格、降低服务质量、擅自停止服务和撤离项目、拒不退出项目。
要以阳光透明为保障。持续晒服务、晒收支,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、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、包干制重要物业管理事项费用支出情况实现充分公开透明,不侵占业主“一分一寸”。